香港電訊6個電話機樓涉違地契 地政總署發警告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3/20 20:47

最後更新: 2018/03/20 20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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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電訊6個電話機樓涉違地契,地政總署發警告信。(資料圖片)

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早前建議可研究將現時電話機樓用地,改劃為房屋用途,惟《傳真社》日前報道指,電訊盈科集團旗下的香港電訊有6間位於電話機樓的客戶服務中心,涉嫌違反地契條款經營長達7年。地政總署今日(20日)稱,證實6個電話機樓涉違反地契經營,參考法律意見後已陸續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促糾正,否則署方將採取進一步行動,包括「釘契」等。

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,分區地政處已查核香港電訊被指懷疑違反地契用途的機樓,包括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303號荃灣機樓地下、元朗教育路170-184號元朗機樓地下、旺角弼街37號旺角機樓9樓、荔枝角月輪街2號荔枝角機樓地下、上環德輔道中322號西區電話機樓24樓、以及灣仔軒尼詩道3號駱克機樓地庫,發現有關電話機樓都被用作客戶服務中心,涉嫌違反地契條款。
 
至於餘下一個位於銅鑼灣禮頓道38號東區電訊大廈10樓的電話機樓,則將於短期內完成巡查。

地政總署發言人又指,無法例賦予署方職員可在未經許可下進入私人處所巡查,如署方職員未能進入該處所作實地視察及搜證,一般會在該處所留下聯絡便條或主動與業權人聯絡,以盡快另行安排進入,職員亦會於處所外圍或從其他途徑搜集相關資料或證據,並諮詢法律意見,以確定有否違反地契條款。
 
發言人又指,有關業權人會就4宗個案提出短期豁免書或許可申請,作有別於地契准許的用途,地政總署會按既定機制處理,如申請獲批准,亦會追溯違契事項至獲批豁免期間以市值租金計算的豁免限制費。